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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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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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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及相关政策。 (二)编制全区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负责重大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全区科技工作网络目标的制定、实施、考核工作。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牵头拟定科技风险投资政策,推动风险投资体制形成;负责科技产业发展工作;归口管理区本级科技“三项费”和科学事业费及其他科技专项经费并负责预决算编制。 (四)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区科技创新能力。 (五)协调解决驻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成果转化中的相关问题,推动科技资源合理配置,提出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科技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的相关政策的建议。 (六)制定全区科技产业基地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工作。 (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协助企业申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成果鉴定、科技奖励、基金扶持。 (八)推动技术成果交易、技术产权交易、科技无形资产评估、专利代理等科技中介组织的发展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联系各类科技中介组织。 (九)归口管理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科技保密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普宣传工作,指导全区科技管理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十)负责全区软件业发展和推进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服务信息化的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乡、镇的科技工作。 (十二)承担区科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担区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承担成都市科技一条街管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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